行业资讯

想把交公粮视同社保?有个很现实的前提:承包地、宅基地要交回

网上关于老一辈农民交公粮能不能视同社保缴费的争论,一直没有停过。很多人各说各话,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。 我倒是觉得,如果真要把当年交公粮、出义务工算作视同职工社保,有一个前提绕不开:想要享受职工式的按月养老金,那分到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就应当交还给村集体。 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,追求的就是一个对等。 城镇职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,是个人和单位按月交钱。他们没有农村的承包耕地,也没有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,退休之后的保障,全部依靠这份按月发放的养老金,手里没有土地作为兜底退路。 而农村不一样。承包地、宅基地,本身就是赋予村集体成员的一项保障权益。承包地可以耕种获得收入,也可以流转拿租金;宅基地可以建房安家,是最基础的居住托底。这两样东西,是城镇职工根本不具备的资产权益。 很多人容易混淆两件事:历史贡献和职工社保待遇。 公粮本质上是当年的农业税,是特定年代的实物税收,上交之后归入国家财政大盘,用于工业化、修路建基建,并没有单独存入个人养老账户。而职工养老保险是专项缴费制度,专款专用,资金专门用来发放养老金,两套账本本来就不一样。 不能一边拿着土地、宅基地带来的权益,一边又要求完全对标城镇职工的养老待遇。如果土地仍然归自己,可以出租、可以耕种,同时再拿到和职工一样标准的退休金,两边好处都占,对于普通上班族来说,其实并不公平。 当然这里有一个关键点:必须自愿,不能强制。 现在国家政策也说得很明白,进城落户的农民,可以继续保留承包地与宅基地,同时也在探索自愿有偿退出的通道。也就是说,选择权交到农民自己手上: 如果你愿意保留土地和宅基地,那就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,享受对应的居民养老待遇; 如果你愿意把承包地、宅基地交回集体,换取更高标准、类似职工养老的退休金,那这套方案才称得上权责对等。 有一点也要客观看待:那一代农民的付出不该被抹杀。除了交公粮,还有大量修水库、挖河道的义务工,这些无偿劳动,为早年国家建设打下基础。这份历史贡献值得被看见,不一定非要用“一刀切视同职工社保”这一种方式来兑现,可以体现在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、完善农村养老补贴上面。 最怕的就是极端化讨论。要么全盘否定农民当年的贡献,要么忽略土地保障,单纯要求直接对标职工养老金。 养老这件事,核心就是权责匹配。 城镇职工拿钱交社保,没有土地兜底;农民手里有土地宅基地这份保障,如果想要同等标准的职工养老金,交出土地权益作为交换,逻辑上确实说得通。 土地是退路,养老金是保障。二者都想要,现实中很难两全。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个对等的思路? 特别

about image